標題中有什么?也許是商標
更新時間:2020-12-01 15:34:28
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最近的一項決定很好地提醒了我們,單個作品的標題不能是商標。?獨立媒體公司(PVT)有限公司訴BOL企業(yè)(PVT)有限公司,于2016年1月14日判決。
在這種情況下,BOL Enterprise提出了商標“ BOL”的商標申請。獨立媒體公司(IMC)通過在TTAB中開始一項訴訟來反對該申請,要求TTAB拒絕BOL Enterprise的申請,因為IMC首先使用了該商標。
案子進行后,BOL Enterprise提出了對IMC的簡易判決,稱IMC缺乏資格,因為IMC實際上并未使用相關商標作為商標。取而代之的是,BOL Enterprise聲稱IMC僅在2011年在美國短暫發(fā)行的一部電影BOL中使用了該商標。和一些歌曲。TTAB拒絕接受該論點。它說,電影和電影原聲帶被稱為BOL,都是單個創(chuàng)意作品的一部分。至于其他涉嫌使用,IMC實際上并未提交任何使用該商標的證據(jù)。BOL播放獨立歌曲或歌曲集。因此,依據(jù)其長期以來的先例,即單個創(chuàng)意作品的名稱不是商標,它駁回了反對意見。
重要要點
單件作品的標題不能作為商標。另一方面,一系列作品的標題(每個作品或情節(jié)都有自己的標題)可以用作商標。此外,為了維持反對意見,反對者(在這里為IMC)必須表明,如果發(fā)出所申請的注冊證,它將受到損害。IMC聲稱它將受到損害,因為它已經(jīng)使用了該商標的商標。但是BOL Enterprise證明,事實上,IMC并未使用BOL作為商標。那么標題是什么?有時是商標,但不是商標的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