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緬甸商標法》的更新
更新時間:2020-12-01 15:50:00
2020年8月28日,商務部發(fā)布第63/2020號命令,將2020年10月1日開始在線開放商標申請的日期。
試營業(yè)期間的在線申請僅適用于以下兩種商標所有人:
類型1:先前在契約和保證書注冊處注冊的商標所有者。
截至目前,契約登記處仍在接受聲明。如果您或您的客戶尚未提交聲明,我們建議您盡快提交聲明,以便您或您的客戶在試用期開始之前利用提交的優(yōu)勢。
類型2:在緬甸市場上實際使用的商標的所有者,無論是否在契據(jù)與保證登記官辦公室注冊
除了在緬甸開始使用您的商標外,還可以在報紙上發(fā)布公告,聲明該商標的所有權作為使用證明。這樣,您或您的客戶可以在試營業(yè)下提交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