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、地址
在我國商標法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要求: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、地址,商標注冊人務必將其所有注冊商標一并申請辦理。
另外,實施辦法第二十條還要求,申請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,每一個申請辦理理應向商標局《交送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報告》和變更證實各一份,并交還原《商標注冊證》。
經(jīng)商標局審批后,將原《商標注冊證》充注歸還,并給予公示。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是商標注冊的關鍵事宜,盡管變更的是企業(yè)名字,但其商標專用權所屬并沒有更改,如再次應用注冊商標,法人代表應立即明確提出變更申請辦理。
在我國商標法實施辦法第二十條第2款要求:申請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或是別的申請注冊事宜的,每一個申請辦理理應向商標局交送《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申請報告》或是《變更商標別的申請注冊事宜申請報告》,及其相關變更證實各一份,并交還原《商標注冊證》。經(jīng)商標局審批后,將原《商標注冊證》充注歸還,并給予公示。商標注冊人地址,都是商標注冊的又一關鍵事宜,是商標管理方法行政機關開展商標管理方法要把握的基礎狀況。對地址變更,申請者務必立即明確提出變更申請辦理。
不論是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義,還是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地址,其商標專用權都不容易產(chǎn)生轉移。是不是產(chǎn)生商標專用權的轉移是變更和出讓的本質差別。
(2)更改注冊商標的文本或是圖型
假如更改了一個注冊商標的文本、圖型,即被當作另一個商標。原先的已審批申請注冊的商標與更改了的商標不相干,若想獲得商標專用權,理應再次注冊申請。更改注冊商標的文本、圖型,更改后的商標已擺脫原審批申請注冊的商標專用權范疇。這一更改了的商標文本、圖型是不是與別人已申請注冊的商標同樣類似,因而,在獲得商標專用權時,還必須再次申請辦理商標注冊申請辦理。
(3)擴張注冊商標核準應用商品范疇
擴張核準應用商品范疇指商標注冊人規(guī)定在其原注冊商標的核準商品的同一類型中,擴張應用商品范疇。由于同一類型的商品中,通常幾個相近的商品群。假如擴張的商品與原注冊商標核準商品歸屬于相近商品,就能夠審批。假如是是非非相近商品,那還要核查是不是有別人申請注冊了同樣類似商標。
在我國商標法規(guī)定,在同一類的別的商品上擴張應用注冊商標,也規(guī)定再行明確提出申請注冊,做為一個新商標注冊申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