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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千百順投資咨詢有限公司
 
COVID-19對印度尼西亞知識產(chǎn)權制度的影響
更新時間:2020-12-01 15:44:17
為了應對日益增加的COVID-19病例,印度尼西亞衛(wèi)生部已針對大規(guī)模的社會限制實施了詳細指南(稱為pembatasan sosial berskala besar或PSBB)。迄今為止,PSBB已在雅加達和西蘇門答臘省兩個省使用,并且可能會適時擴展到其他省。盡管該限制對許多商業(yè)領域產(chǎn)生了廣泛的影響,但知識產(chǎn)權所有人仍然可以通過在知識產(chǎn)權總局(DGIP)的在線系統(tǒng)中進行注冊來行使其權利。此外,盡管法院推遲了某些案件,但在線審判仍在進行中,并且在每個案件中由首席法官酌情決定。

但是,在最近擴展和擴展了對印度尼西亞的知識產(chǎn)權行使影響有限的措施之后(如我們先前的客戶警告中所述),我們在下面提供了對印度尼西亞知識產(chǎn)權制度當前影響的最新概述。

知識產(chǎn)權總局

印尼政府監(jiān)督該國知識產(chǎn)權的政府機構DGIP于2020年4月21日發(fā)布了有關由于COVID-19爆發(fā)而導致的身體接觸受限的最新通知,將實體柜臺的關閉時間延長至5月13日。在此期間,所有DGIP官員都在家工作并遠程訪問系統(tǒng),從而優(yōu)化了IP事務的在線渠道。這些條件將一直有效到至少2020年5月13日(根據(jù)通函編號HKI-OT.02.02-16,可能會延期)。

商標

在線系統(tǒng)仍可用于:

新商標申請文件。

對辦公室行動的回應。

反對和反駁。

對于所有在線申請,原始截止日期均保持不變。同時,商標上訴委員會宣布,在截止期間內的任何上訴截止日期都將延長,直到情況正常為止(直到2020年5月21日,除非延長)。

專利權

在線系統(tǒng)仍可用于:

新專利申請。

對2019年8月19日之前提交的專利申請所發(fā)出的專利申請采取的措施的回應(必須通過在線申請系統(tǒng)提交并且沒有特殊的擴展名)。任何未能提交正式文件的情況都必須通知DGIP。

專利年金的官方費用(在DGIP柜臺重新開放之前,不會提供官方收據(jù))。

對于2019年8月19日之前提交的專利申請,無法通過在線申請支付超額索賠。因此,當DGIP計數(shù)器重新打開時,可以支付超額索賠。

其他

在此期間,可以正常進行版權和工業(yè)品外觀設計的在線提交。

法院

最高法院發(fā)布了2020年第1號通函,內容涉及最高法院和下級司法機關在預防COVID-19期間的職責執(zhí)行準則。

該通函鼓勵每位法官優(yōu)化其在家辦公系統(tǒng)并利用電子法庭程序。除不可延期的刑事,軍事或伊斯蘭刑事事項外,所有案件的審理都將中止,直至預防期結束,并由法院書記員作進一步說明。但是,通函中提到,法官可以自行決定暫停執(zhí)行的緊急程度。因此,知識產(chǎn)權案件中的爭議方需要向商事法院查詢案件的中止審查。

國家藥品和食品管制局

國家藥品和食品控制局(NADFC或BPOM,印尼文)的辦公室將關閉,以備前來備案和咨詢,直至另行通知。他們的柜臺開放的最后一天是2020年3月12日,現(xiàn)在他們正式關閉以提供現(xiàn)場服務,直到另行通知。

在此期間,NADFC官員仍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,消息傳遞應用程序或電話進行查詢,盡管等待時間可能有所不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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